各相关学院、部门、科研平台:
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。我校开始组织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
项目申报涉及“舞台艺术创作”“传播交流推广”“艺术人才培养”和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”四大类别;其中“舞台艺术创作”“传播交流推广”和“艺术人才培养”项目申报主体为长春大学,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”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。
二、申报工作要求
1.请申报人仔细阅读《申报指南》(详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://www.cnaf.cn/gjysjjw/jjsbzn/jjsbzn_list.shtml),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,认真填写《项目申报表》和相关附件材料。同时,请注意申报时限,合理安排申报时间,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,延误申报;
2.请相关学院积极动员,认真组织,做好以单位或机构为申报主体项目的谋划工作,同时广泛动员具有艺术创作才能的教师申报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”项目。
三、材料提交时间
请拟申报单位和人员于即日起至9月05日间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(http://www.cnaf.cn),按照《申报指南》要求,通过“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”进行网上申报,填写《项目申报表》和相关附件材料。
联 系 人:张白羽 王皓南
联系电话:85250101
长春大学科研处
2021年7月17日